恶男瞎扯「每月7万包养」骗砲3女 她最惨还被偷1万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雄(化名)在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间透过交友网站,向3名女子表明愿意每个月给7至8万元包养,并将人骗至旅馆发生性行为,得手之后随即落跑、失联,过程中甚至还偷了其中1名受害者1万元现金。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诈欺得利罪、窃盗罪分别判刑,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1个月,得易科罚金33万元。
▲阿雄假装有意包养,诱骗3名女子发生性行为。(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雄在2022年6月间透过交友网站向A女搭讪,声称只要提供陪伴服务与性服务,愿意每个月花费7万元包养,A女信以为真,两人随即相约至旅馆见面,没想到发生性行为之后,他竟偷走A女携带的1万元现金,后续也没有依约支付包养费。
接着,阿雄在2022年11月间故技重施,以每个月见面5次,还要陪吃饭、逛街、发生性行为,或是过夜1次可抵见面3次为条件,向B女声称愿意花费每个月7至8万元包养,而且第1次碰面就给8万元,开房间费用由他负担,但双方发生性行为之后,他便找借口落跑,让B女自行支付房间费用。
2023年8月间阿雄第3次使用相同手法向C女谎称愿意包养,并同样在发生性行为之后,借口小孩生病需要就医,丢下女方落跑,事后也避不见面。3女惊觉被骗,气得各自报警处理;阿雄到案之后也自白坦承犯行。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阿雄有多次诈欺、侵占、窃盗等前科,素行非佳,考量到他始终坦承犯行,也与其中2名受害者达成和解或调解,并赔偿总计10万元,最终依3次诈欺得利罪、窃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4个月(2次)、5个月、拘役20日,有期徒刑部分应执行刑期为11个月,得易科罚金33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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