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權公約 恐成修少事法、兒少法障礙

杨姓国中生遭割颈案,杨父昨痛批「少年事件处理法」就是一个恶法,「是谁在推动少事法呢?」儿子被杀,杨父连凶手的姓名都不能提,甚至连参与诉讼的资格都没有,司法院官员表示,愿倾听人民的声音、广泛搜集意见,作为修法依据。

杨父昨天十八点声明中,唯一点名肯定台湾高等法院的陪席法官沈君玲有同理心;沈君玲低调说,她只是看到和大家一样看到的事,养育小孩不易,父母失去小孩的错愕,任何人见了都会动容。

死者未成年,杨父质疑法律竟不让儿子的名字见诸于世,凶嫌郭男律师林月雪数度拿少事法「压」被害家属,令杨父气愤难平。

案发时,网路出现郭姓少年、林姓少女的资讯,新北地院「要求」社群下架、主管机关介入处理,当时就遭网友抨击「政府只会叫民众闭嘴」,但民事法庭的书类却直接让被害人个资曝光,司法双标、「欺善」,连部分法官都看不下去。

有法官认为,若单纯行窃、打架,为保护触法少年、辅导向善而禁止揭露姓名还可理解,当案情是凶残杀人时,还用少事法来保护,根本不符比例原则,更自我埋葬司法公信力,朝野立委应正视修法。

法界人士指出,揭露凶手姓名最大难处,在于我国宣示愿遵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公约规定不得侵害十八岁以下儿少隐私,各由司法院、卫福部主管的少事法、儿少法,都规定不得报导或记载少年凶手资讯,CRC恐是修法障碍,而修改诉讼参与、假释规定等难度较低,端看立委愿不愿意碰。

杨家人在高院审理期间声请参与诉讼但遭驳回,理由是两年多前上路的少事法规定少年刑案,不适用刑事诉讼法诉讼参与规定,当年主导修法的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长谢静慧,正是少年割颈案高院的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