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前主唱詹雯婷诬告恩师获判无罪 北检回应了

台北地检署。(图本报资料照)

「F.I.R.」飞儿乐团前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告恩师兼团长陈建宁伪造文书不起诉,Faye反被检方依诬告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5日认为,她有可能保证书之签署过程不复记忆或与其他文件签署之记忆混淆、重叠,检方不能证明她有诬告之确定故意,判决无罪。台北地检署表示,待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F.I.R.乐团本由主唱「Faye」詹雯婷、吉他手「REAL 阿沁」黄汉青、键盘手「IAN」陈建宁组成,2004年靠电视剧「斗鱼」片尾曲「Lydia」走红华语歌坛。

Faye单飞后,找来新主唱「Lydia」韩睿再出发,不过,Faye退团后指控,陈建宁在华研国际的履约保证书等文件上伪签其姓名,控告陈建宁、华研董事长吕燕清、总经理何燕玲伪造文书罪,陈建宁也反控Faye诬告罪。

台北地检署2021年一度将双方处分不起诉,经台湾高检署再议发回,后手查办的检察官认为,依笔迹鉴定,履约保证书确由Faye所亲签,Faye却对陈建宁提告伪造文书,涉犯刑法诬告罪,将Faye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