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柯文哲罪嫌大但无羁押必要」 律师:检方可抗告或另案押

▲柯文哲支持者昨(26日)晚间聚集北检外抗议。(图/记者林敬旻摄)

实习记者石嘉豪/台北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遭北检起诉求刑28.5年,并于今(27日)凌晨遭北院接押庭裁定以3000万交保,限制住居、出海。对此,律师黄帝颖分析,法官虽认定柯文哲收贿、图利等「罪嫌重大」,但没有羁押的必要,不过,检方接下来还可以提抗告或另案声押。

北检以京华城与政治献金案起诉柯文哲并求刑28.5年,北院则在后续的接押庭裁定书指出,被告柯文哲等人所犯均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斟酌本案行贿、收贿款项均高达数千万元,渠等共同使京华城公司图得高达百亿元之不法利益。

北院接着点出,被告李文宗更与被告柯文哲共同侵占达6千余万元之公益金,若经法院判决有罪确定,重刑可期。其中,被告柯文哲依检察官所提之撕碎字条、删除对话纪录等事由,有相当理由足认其有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之虞。

不过,北院考量被告柯文哲等人涉案情节、国家司法权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维护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御权受限制之程度,并衡量比例原则,因此,认为被告柯文哲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处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羁押,而认无羁押之必要,裁定柯文哲以30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针对北院的裁定,律师黄帝颖指出,北院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万交保,法律上是法官认定柯文哲收贿图利等「罪嫌重大」,但没有羁押的必要,所以3000万保金及限制出境等替代羁押。

然而黄帝颖分析,柯文哲裁定3000万交保,后续还有两大变数,检察官如果认为柯文哲有羁押必要可声请抗告,或以另案声押。

黄帝颖说明,检察官可以对北院交保裁定提起抗告,由高院审酌羁押要件。此外,黄帝颖进一步说明,柯文哲除了已起诉的京华城弊案、政治献金法案,在北检尚有四大案侦办中,均可成为另案声押的基础。

黄帝颖强调,在柯文哲还涉犯的其它案件中,百亿元标案的鱼果市场案与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有关,橘子潜逃的串证灭证风险在鱼果市场案同样存在,因此,检方仍可另案声押柯文哲。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