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金加倍!北院认柯文哲4被告「无羁押必要」 理由出炉

▲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右2)29日经台北地院重开羁押庭,裁定交保金从3000万元增加为7000万元。(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黄哲民、刘昌松、黄彦杰/台北报导

被控于京华城容积率等案涉犯贪污等罪嫌的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昨(29日)下午3点重回台北地院召开接押庭,他坚称不会逃亡,「宁可死在里面,也不做俗辣」,并否认意图勾串灭证、亏检方「我们看镜新闻就好」。合议庭昨深夜11点多裁定他加保4000万元,连同前次交保金额共7000万元,须在候审室过夜等今天上午再办保,柯庭讯表示今要还3000万元保证金给黄国昌、要去新竹探望住院父亲,这些计划恐生变。

北院合议庭更裁理由指出,柯文哲与本案同样在押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与柯的「大帐房」李文宗,均涉犯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同有逃亡与勾串灭证之虞,但全案经检方起诉,搜证,而柯的随行秘书「橘子」许芷瑜虽未到案,然本案证人皆未指出许的涉案情节。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左2)29日经台北地院重开羁押庭,裁定交保金从1500万元增加为3000万元。(图/摄影中心摄)

合议庭认为,应由检方传唤许芷瑜到案查明所涉案情,目前并非继续羁押柯文哲的理由,至于检方主张柯对同案被告、证人具有「实质影响力」,若交保会有造成证词改变的风险,但柯已表明将尽快辞任民众党党主席,是否继续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疑虑将降低,柯与妻子陈佩琪也不因共同生活,就必然有勾串之虞。

合议庭表示,如依检方主张,把「实质影响力」的效果贯彻到底,则日后如有政府官员涉案,就一律要羁押,但以本案4名在押被告身分而论,不能认为一定要羁押,除维持前次交保附加「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触同案被告、证人」,并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等条件,若再附加佩戴科技监控设备防逃,即符合比例原则,而无继续羁押必要。

▲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29日经台北地院重开羁押庭,裁定交保金从4000万元增加为1亿元。(图/摄影中心摄)

至于检方主张沈庆京将责任推给已过世者的「幽灵抗辩」、应晓薇无法解释可疑金流、李文宗的辩解不合乎法令等,合议庭均认为这些都有待日后审理查明,甚至属于证据取舍性质,不构成非押不可的理由。

合议庭并特别解释应晓薇被发现2005年登录1本疑似外国护照,应晓薇昨于庭讯中已提出早就放弃加拿大国籍的文件佐证,且查询得知,应晓薇很久没使用这本外国护照入出境,无法证明因此有逃亡之虞。

台北地检署本月(12月)26日侦结京华城案与台湾民众党政治献金案,起诉柯文哲等11人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柯被求刑28年6月、应晓薇被求刑16年6月、沈庆京被求刑17年、李文宗被求刑17年4月,同日被移审北院分案。

▲被称为柯文哲「大帐房」的李文宗,29日经台北地院重开羁押庭,裁定交保金从1000万元增加为2000万元。(图/记者周宸亘摄)

合议庭26日漏夜召开接押庭,隔天(27日)周五凌晨3点多,谕知柯文哲交保3000万元、应晓薇交保1500万元、沈庆京4000万元、李文宗800万元连同侦查期间交保200万元未退,共1000万元,原本同样在押的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交保500万元,5人均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触同案被告、证人。

北检以彭振声认罪并向法官允诺审理不会翻供为由,对彭的交保裁定不抗告,但对柯文哲4人的交保裁定提起抗告,转送高院审理后,高院昨上午裁定发回北院更裁,北院随即通知柯4人与律师,昨下午3点重开接押庭,昨晚7点全部讯问完毕。

合议庭昨深夜11点07分起宣示裁定结果,柯文哲交保7000万元(含前次3000万元)、应晓薇3000万元(含前次1500万元)、沈庆京1亿元(含前次4000万元)、李文宗2000万元(含前次1000万元),4人维持前次交保的附加条件,另增加接受科技设备监控措施。

据悉,沈庆京已找到金主朋友愿意出借6000万元现金、原订今天凌晨1点多即可到位,但北院订于今上午8点30分上班后,办理柯文哲4人交保手续,4人因此须在北院候审室再睡1晚等待,最后交保期限为今天下午5点截止,未能交保就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