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将修民法 让障碍者能以通译制作遗嘱

法务部首度将手语加入民法宣导短片(陈志贤摄)

鉴于障碍者受限语言或身体障碍,处理身后遗嘱事宜,法务部已规划研修民法遗嘱规定,将增订障碍者可以透过通译方式,包括口译、手语、点字等,协助其可以为公证遗嘱、密封遗嘱、代笔遗嘱及口授遗嘱,保障障碍者处理遗嘱权益。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司长钟瑞兰表示,法务部为落实「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及「障碍者近用司法之国际原则与指引」,确保障碍者的司法近用权,首度将手语融入民法宣导短片中,在「民法意定监护」、「调降成年年龄」及「亲属继承编-完整版」宣导动画中置入手语画面,使障碍者透过容易理解之方式了解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讯息。

钟瑞兰说,法务部目前已着手规划研修民法遗嘱规定,将增加对障碍者的协助机制,例如遗嘱人如不通晓国语,或因听觉、声音、语言功能障碍而无法陈述或口授时,增订遗嘱人得透过通译(例如口译、手语、点字等),以使其亦得为公证遗嘱、密封遗嘱、代笔遗嘱及口授遗嘱,保障障碍者权益,落实民法前人人平等之基本原则。

钟瑞兰说,民法是对民众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一部法律,所以站在障碍者的角度,了解他们的需求,继续建构友善温暖的民法,是法务部责无旁贷的责任。法务部会继续努力,营造无障碍之法制制度,照顾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