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死刑是國家政策 與同婚不同
法务部指我国立法、行政机关都还没共识,民意还超过八成反对废除死刑,不应该透过违宪审查方式废死。记者王宏舜/摄影
宪法法庭审理刑法死刑是否违宪案,大法官詹森林询问法务部过去在通奸除罪、同性婚等议题上也都主张违反多数民意,但大法官仍认定违宪,如今又说废除死刑违反多数民意,大法官一定要跟民意妥协吗?法务部为何针对死刑一直强调民意的重要?
詹森林表示,大法官至少是经过立法院表决通过的,但「法官完全没有民意」,宪法法庭宣告死刑违宪「至少无害」,法官判被告死刑一定是有害,何以没有民意基础的法官可以宣告死刑?
法务部检察司长郭永发表示,死刑不能拿同婚、通奸除罪化来比拟,同婚涉及的是个人法益,谁爱跟谁结婚是个人自由,通奸则是侵害配偶权的问题,甚至还有民事庭法官不认为有侵害,这与死刑无法比较,尤其死刑涉及国家刑事政策。
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林丽莹也说,同婚各国有不同意见,但对于死刑全球似乎是一致的,如政治部门要先达成共识,欧洲人权法院才禁止死刑。
大法官朱富美问到战争,是否特定犯罪行为可处死刑?毕竟我国暴露在地缘政治风险下。她也问废死是制宪者的信仰吗?台大法律系教授谢煜伟认为即使是内乱外患或叛国罪,也要符合罪与罚的关系,这些严重程度有比谋杀更严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