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婚3公投初审过关 段宜康呛:年底投票前先完成修法

▲1226婚姻平权法案。(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有关反同婚团体提案之「婚姻定义公投」、「适龄性平教育公投」和「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权益公投」等3项公投提案,中央选举委员会17日宣布合于规定,通过审核,有望在年底进行投票,引发讨论。对此,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表示,这是降低公投门槛必然的后果,「惟今之计,只有赶在年底投票前,完成修法,才是执政者最后补过的机会。」

台湾去年同婚释宪案大法官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违宪,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之日起2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被视为婚姻平权的一大跃进,却引来反同团体不满。

随着立法院三读通过公投法》,公投门槛大降,下一代幸福联盟提出三项公投,包含「婚姻定义公投」、「适龄性平教育公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权益公投」,17日被中选会宣布通过初审,将交付第二阶段的连署。

「这是降低公投门槛必然的后果。」段宜康说明,中选会只能形式审查,并没有办法做出不同的决定,当时处理《公投法》时,大家都为此很挣扎,但因为这是民进党长期的主张,神也走下神坛,「我们不敢再拖」。

不过,段宜康强调,同婚立法的延宕,让他们的处境,和台湾性别平权倒退的程度,都更为恶劣,只能赶在年底投票登场前,赶紧完成修法,才是执政者最后补过的机会,「我讲了很多次,这是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