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修中小企条例 聚焦4亮点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修法4亮点

全台中小企业占比超过97%,创造近8成就业,要呼应总统蔡英文「加薪说」,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将是重点。经济部近期将翻修《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盼借由鼓励新创、优化经营环境、投融资协助与租税减免,以及地方创生4大措施,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截至2016年,台湾约有140.8万家中小企业,创造就业人数超过881万人,然而,近20年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平均薪资差距虽逐步缩小,却始终不及大企业的8成。

经济部官员表示,此次修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引入新创能量,各国对于新创益发重视,透过健全新创环境,把新创动能引进台湾将有助于产业升级转型。

另在数位时代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应对能力不足,加上高龄化、少子化带来缺工问题,如何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将数位化引入中小企业,提升产品附加价值是另一大关键。

此次修法《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更名为《中小及新创企业发展条例》,如有意凸显新创重要性。官员指出,企业、新创育成中心投资新创企业、新创育成中心,或是企业推动内部创业,增加产品分析、市场调查或市场研究支出,将皆得享有租税优惠。

官员表示,未来将特别设立新创投资窗口,分成一般型、在地型与国际型新创育成中心协助新创企业。最后,引进沙盒制度创立「创新法规沙盒」,协助企业法规调适,并划立排除特定法规限制专区,提供业者新创实验特例。

另将透过扩大租税诱因等措施协助中小企业优化经营环境,除既有的企业加薪增雇员工,享有营利事业所得额1.3倍加成减除、增雇24岁以下1.5倍加成减除外,人才培训费用也将可适用加成减除营利事业所得额。

官员表示,若是企业投资智慧机械、物联网、人工智慧及系统整合(SI)相关设备采购,未来更可扩大享有租税优惠,支出得先自营业所得额中减除,再抵减一定税额营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