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亚泥矿权展限20年 太鲁阁族人封路抗争

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23日号召族人民间团体,进行封路抗争。(图/地球公民基金会提供,下同)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亚泥(1102)位于花莲新城矿场,其矿权已于昨(22)日到期,经济部今(2017)年3月通过展限20年,引发环保团体及当地居民不满,对此,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的族人及民间团体,在今(23)日同意展限第一天,进行封路抗争,反对亚泥再挖20年,要求撤销亚泥矿权展限,也呼吁政府应加速矿业改革、尽速完成矿业法修法。

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指出,23日的封路活动自上午7点半开始,从施放狼烟鸣枪,并由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长田明正带领族人祭拜祖灵,借由封路行动抗议亚泥违法采矿,且未经族人同意就进行开挖,也宣示族人「抗争到底」的决心。据了解,今日参与抗争的族人约有百余位,预计封路行动将为期8天。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黄靖庭说,亚泥开采40年期间从未进行环评,也没有经过族人同意,此次展限程序充满诸多问题,据监察院的亚泥矿权展限调查报告,明显指出行政院矿务局、经济部及花莲县政府皆未依法行政,原因是亚泥矿区位于环境敏感区,有三条土石潜势溪流,2012年苏拉台风期间发生土石流,造成富世桥阻塞、土石溢流农路及下游建物遭受土石撞击与掩埋。

黄靖庭指出,如此草率审查、无视原基法、地质法及文资法的相关规定,包含该案中环境敏感区、行政裁量权现行矿业法的不妥适,以及未践行原住民知情同意权等诸多问题。法律扶助基金会专职律师谢孟羽则表示,族人长年居住在矿区之下,生存权受到极大的威胁,因此此次活动最主要的诉求,是要求应撤销亚泥违法的矿权展限,应践行「原基法」21条原住民的知情同意权,另外,要求政府应尽速审查矿业法修正草案,盼这个会期能完成立法院审议,保障族人权益

对此,亚泥则回应,新城山矿场展限案是依法申请、经济部依法核准,并没有部分公民团体所指称的违法问题,亚泥强调,自始至终绝对守法,欢迎各界检验

针对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进行封路一事,亚泥指出,尊重任何团体和个人表达意见的权利,但也希望相关动作,不要影响到附近居民往来交通,以及亚泥同仁、包商执行正常工作。

亚泥强调,公司一向注重原住民族权益,不但运用「秀林乡富世村便民服务平台」公告矿场相关资讯,让部落和当地居民即时获悉矿场运作情形,也多次主动邀请部落和当地居民到矿场,实地了解水土保持植生绿化、矿场安全等相关资讯。亚泥指出,未来将会持续与原住民协商,确保维护原住民相关权益,力求共存共荣。▼亚泥董事长徐旭东。(图/记者林世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