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香袋藏攝影機偷拍6女童如廁 補教師判刑8年半
基隆市一家国小补习班的詹姓老师,被控将微型摄影机藏在芳香袋内,偷拍6名女童如厕画面,被发现后竟将摄影机镜头拔起丢入马桶冲掉。基隆地院审理后,判詹男8年6月徒刑。
基隆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1名女童去年9月13日在补习班如厕时,发现马桶正对面芳香袋内有异物,立即向詹男报告,詹男竟将摄影机镜头拔起丢入马桶冲掉,补习班负责人得知厕所遭人装设窃录器,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到场质问詹男时,詹男不仅满头大汗且神情非常慌张,警方见教室前方桌上有张记忆卡和詹男的笔电,将记忆卡插入笔电后,发现1个未删除干净的档案,警方告知未删除干净的档案可以复原。
面对警方询问记忆卡内容时,詹男不解释也无法解释,侦查队将其带下楼后,詹男才向警方坦承犯行,经警方持续追查,共有6名女童受害。
詹男在法院审理时坦承犯行,辩护人指出,此案因詹男自首而查获,且詹男主动带员警回住处取出窃录内容,另詹男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请求减轻刑责。
不过,法官根据在场员警证词,例如女童发现异状后,詹男不仅未即时向老板报告,甚至将摄录工具丢弃冲毁,詹男并删除记忆卡内档案等情节,认定詹男在坦承犯行前,警方已因在场调查询问而寻得迹证,不符合自首要件。
此外,法官认为,此案被害女童共6名,显见詹男并非因一时失虑的偶发性犯案,也没有特殊原因与环境,足以引起同情,不适用减刑规定。
法官表示,詹男为人师表,却利用被害女童如厕机会,摄录隐私活动和身体部位,恶性非轻应严加责难,兼衡詹男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及坦承犯行等情状,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条例共6罪,各判处有期徒刑7年2月,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