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雪花牛 人工注脂7月起须标示
许多饕客热爱的雪花牛、霜降牛,为让外表保持美观,都会被注入油脂形成油脂天然均匀分布状。食药署昨天公告,7月1日起这类肉品应于外包装清楚标示「注脂」,并加注「仅供熟食」、「熟食供应」等警语,未标示者最高可依食安法开罚300万元。图为霜降牛。(本报资料照片)
许多饕客热爱的雪花牛、霜降牛,为让外表保持美观,都会被注入油脂形成油脂天然均匀分布状。食药署昨天公告,7月1日起这类肉品应于外包装清楚标示「注脂」,并加注「仅供熟食」、「熟食供应」等警语,未标示者最高可依食安法开罚300万元。
食药署昨公告「重组肉及注脂肉食品标示规定」,将注脂肉定义为以畜肉为原料,经油脂或以油脂混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注入、调理过程制造的产品,要求具税籍登记的食品贩卖业者,将来贩售注脂肉产品时,应清楚于外包装标示注脂或等同字义说明,并加注仅供熟食、熟食供应等警语。
食药署解释,注脂肉大多用于牛肉,依照食安法第22条规定,业者应清楚揭露产品内容物为何,若加入牛油就必须标示牛油,加入猪油就必须标示猪油,但这仅限零售及食品贩卖业者,并未规范散装食品或直接供应饮食场所要清楚标示。
至于民众在外用餐该如何得知吃到的究竟是注脂肉还是原肉?食药署说明,国际间的直接供应饮食场所皆然,都无法做到明确标示,建议有疑虑的民众可直接询问店家肉品状况。
食药署表示,业者未依上述规定标示,将依违反食安法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标示不实者,处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另,呼吁消费者选用时,应确认是否为注脂肉食品,食用时应注意或要求充分烹调至熟食,以确保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