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中案「霸凌成立」家長收調查報告 人本:3大關鍵待釐清
台中市丰原高中男学生去年2月轻生,校方两度启动调查,认定未涉及霸凌,高中生父亲提出申复,全案重启调查报告日前出炉,确定霸凌成立。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丰原高中男学生去年2月轻生,校方两度启动调查,皆认定未涉及霸凌,高中生父亲无法接受提出申复,最终确定「霸凌成立」,决议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主任教官撤职、校安人员不再录用。不过,中部人本基金会表示,该案件有3大关键真相仍待厘清,且前学务主任应解聘,主任教官除了撤职,并终身不得介派为军训教官。
丰原高中轻生案,事隔一年迄今,高中生家属2月20日收到霸凌调查报告,学生父亲不满前学务主任「停聘1年」处分,认为这样的老师不应该留在校园内。
人本基金会今指出,该案件部分关键真相仍待厘清,其中,调查报告认定「学校对甲生的各项偏差惩处无差别待遇,且被记过的规定于法有据,因同样行为被记过的学生也受同样程度处罚。」但甲生遭大量记过,已遭先前校事会议认定有7成属违法记过应撤销,而今却又说惩处「于法有据」,显然前后矛盾。另多位学生受访时透露「谁跟甲生在一起都会被针对」,但这些说法在霸凌调查中被忽略。
人本表示,前学务主任曾处理甲生被诬陷偷钱一事,约谈甲生,会中拿出休学申请书,此举仅被调查委员认定是「顺应现场思维脉络下之举措」。但甲生当时见到休学申请书立即离开现场,烧毁申请书,并录下「我死都不会休学」的陈述,此后发生憾事,难道前学务主任的行为没直接对甲生造成身心灵伤害?
另外,电子烟事件调查中指出「导师未进一步厘清,即认定甲生吸烟,于当晚传讯息给甲父告知甲生吸烟,并表示已依相关流程处理,导师确实未以相同标准通知吸烟学生之家长,不免让人感觉只针对甲生。」但最终判定难认定导师有故意伤害甲生之犯意与行为,所以不构成霸凌。
人本指出,前学务主任重大不当管教和霸凌皆成立,惩处却分别仅各1年停聘;主任教官也重大不当管教和霸凌皆成立,其涉性平事件仍在调查,更曾遭监察院纠正过,但霸凌调查报告,委员建议至少对主任教官应惩处撤职,并两年内不得介派为军训教官,为何最终中市教育局减轻惩处至撤职,并1年内不得介派?要求前学务主任应解聘,主任教官应撤职,并终身不得介派为军训教官。
教育局表示,主任教官涉霸凌的惩处一切依规定按程序办理,学校的调查报告提出惩处属建议,2月5日依规定由台中市军训人评会审议前主任教官惩处案,经投票表决惩处建议为撤职且1年不得介派军训教官,已函报国教署、教育部核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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