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认识就好心送你回家? 醉女进家门却遭色狼性侵
▲女子喝醉平安回到家,却遭刚认识的男子性侵。(图/记者周宸亘摄)
一名詹姓男子和朋友聚会作乐,席间认识了一名成年女子美美(化名),由于过程中女方喝得醉,结束后便贴心送其回家,但进到对方住处后,他发现美美在厕所里呕吐,精神状况不佳,竟色欲攻心,将人强压性侵得逞,事后还偷走对方包包里的现金4000元,挨告后被依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6月、窃盗罪处拘役50天。
据判决书,詹男105 年6月28日晚间和多名朋友在苓雅区苓雅二路酒馆聚会、饮酒,其间认识了美美,结束时便自告奋勇说可以帮忙送对方进家门,之后再自行返家,因此另名施姓友人让2人下车后,就先行离开,后来他跟随美美进入大楼、搭乘电梯,最后进到女方住处,却因为美美在厕所呕吐、醉意未消,认有机可乘,竟于脱去自己的外裤,不顾反抗地将美美压至在床,强行脱去衣裤,扳开大腿性侵得逞,但因为过程中不断遭到脚踢而作罢,最后趁美美昏睡后偷走其皮包内之现金4000元,事后便挨告。
法院审理时认为,詹男已婚育有2名子女,却不思自持守己,竟为逞一己私欲,心态可议,且造成身心受创,考量其犯后已与女子以85万元和解,因此依强制性交判处3年6月,窃盗罪嫌判处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