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律師反擊!批檢察官不記有利證言 要求為「勘驗花3年」道歉
台北地院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污案,今天起密集开庭近3个月,高虹安质疑侦查检察官劝谕共犯认罪违法、声请勘验光碟,法官今天让检、辩双方勘验检调侦查光碟;台北地方法院开庭时,律师团要求检察官先前曾说「勘验时间要花3年」一事道歉,高虹安委任律师王世华庭后受访表示,勘验后可知检察官刻意不记载对高虹安有利的证人证述,并强调绝无延滞诉讼、拖延诉讼的意思。
王世华指出,感谢法官同意勘验高虹安助理在调查站、检察官侦讯过程,勘验过程非常顺利,下次开庭仅剩一位助理就勘验完毕,绝对没有像上次准备程序时,检察官反对勘验之外,还故意夸大讲说「勘验时间一拖下去要3年」,感谢法官很认真、用心准备,事先都准备好勘验内容。
王世华表示,从今天勘验结果可以得知,检察官或调查站制作笔录时刻意没有记载有利于高虹安相关证人的证述,甚至还会用一些错误或不当的前提讯问证人,另外也没有如检察官所述所有证人都认罪的情形。
媒体问及律师团一开庭即要求检察官为「勘验要花三年」一事道歉,是否为律师团对公诉检察官的反击?王世华说,检察官身为公益代表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得就被告有利或不利的证据都要注意,不能在公开法庭讲没有科学根据或与事实不符的事情,律师团认为要在公开法庭呈现出来,让法官了解,辩方没有要延滞诉讼,也绝对没有要拖延诉讼之意。
高虹安被控虚报、浮报助理酬金、加班费46万30元,台北地检署2023年8月14日依贪污、伪造文书2罪起诉高虹安、陈奂宇、黄惠玟、陈昱恺、王郁文5人,高虹安如一审判决有罪,将丢失新竹市长资格。
贪污案被告是高虹安、陈奂宇、黄惠玟、陈昱恺、王郁文,前国会办公室主任陈奂宇、前行政主任黄惠玟、前法务主任陈昱恺因认罪不声请证据调查。高虹安因认罪3人与检调专案小组的问答,声请勘验,另也声请「不认罪」的前公关主任王郁文的相关侦查经过。
台北地院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污案,今天起密集开庭近3个月。记者潘俊宏/摄影
高虹安委任律师陈宗豪、王世华、陈建良(由左至右),今开庭要求检察官为「勘验花3年」一事道歉。记者林孟洁/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