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告发鉴证不实3律师 北检起诉违反《银行法》帮助犯
帮助中信昌公司违法吸金,江东原等3名律师被依非法吸金帮助犯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男子吴国昌找部属、亲友担任人头股东与负责人,成立中信昌公司,从事「以租代售露营车加盟专案」等业务,非法吸金24亿多元,当初为吴男提供不实契约鉴证的知名律师江东原、叶大慧及魏君婷,2017年被台湾高等法院告发帮助吸金,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达侦查后,25日依违法吸金帮助犯起诉3名律师。
吴国昌被控2007年起与周姓同居女友等人,共同成立中信昌公司,他找来律师鉴证使投资人信任公司是合法收受存款,再将公司分成业务、饭店、房地产三大部门,对外招募会员骗取投资或加入股东,吸金高达24亿1670万元。
吴国昌收取中信昌向投资人所吸收的资金后,只将1亿多元用在公司原计划的露营车或饭店经营事业,其他23亿多元擅自挪用充作自己投资股票资金,及支付酒店消费、同居女友生活费等其他用途。目前高院更审理中。
高院审理吴国昌违反《银行法》案时,发现江东原等3名律师以每件收取鉴证费用1000元代价,帮助吴国昌鉴证上万件投资案,告发江等3名律师。
北检侦查认定,江东原等3名律师以每件1000元报酬,为中信昌公司以律师身分鉴定契约合法,使投资人信任中信昌公司是合法的收受存款,其中江东原的鉴证契约231份、叶大慧1298份、魏君婷1431份,以违反银行法29条非法吸金的帮助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