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租屋悲歌!高雄老妇租约到了「觅无厝」 惨遭房东提告驱离
▲洪姓老妇租约届满,房东不愿续租,又因高龄找不到其他租屋处,只能继续住在原住处。(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庄智胜/高雄报导
年纪大了会很难租房吗?网友在PTT发文,写下长辈租屋经验,表示年纪过了60岁以后,想租屋却屡屡碰壁,多数房东考量年纪后均予以婉拒,感叹老了居然要为「有没有地方住」担心。而高雄也出现一起真实的案例,一名洪姓老妇原租约已届满,房东不愿续租,同时也因年纪大了找不到其他租屋处,无奈之下只能继续落脚原住处,结果遭房东提告请求迁离。
判决书指出,洪姓老妇109年与黄姓房东签下租约,以每月5000元租金承租下高雄一处房屋,约定租期自109年4月起至114年4月止,后黄姓房东于111年5月离世,该房屋由其子黄男继承,双方于同月将租金调涨为8000元,直到114年4月租约届满,黄男不愿再续租,要求洪妇搬离未果后,一状告上法院,请求洪妇迁离。
对此,洪妇无奈表示,双方租约确实已经届满,惟她因上了年纪,多次寻找租屋却屡屡碰壁,大多数房东看到她年纪大即表明不愿出租,洪妇实在找不到其她住处,无奈之下只好继续住在原租屋处,并按月给付8000元租金。
高雄地院法官审酌,黄男为该房屋所有人,且双方租约确实已经届满,此为两造所不争执,洪妇继续占有该屋并无合法权源,黄男主张洪妇迁让返还房屋,于法有据。
法官指出,洪妇自114年4月租期届满后,即无权占有系争房屋迄今,审酌两造约定每月租金为8000元,黄男得请求洪妇按月偿还之不当得利以8000元计,而洪妇确实也在租约届满后仍按月缴租,因此法官判洪妇应于115年1月1日起至迁让返还房屋日止,按月给付黄男8000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