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發哥」誆騙投資吸金逾8億元 法官這原因重判14年
绰号「发哥」陈超群自2012年间起,在高雄设办公室,自称其在澳门、新加坡赌场经营VIP赌厅及生技公司,如参与投资者每月可获取投资金额3%至10%不等红利,非法吸金8亿多元,台南地院认他违法吸金高达8亿多元且为主要策画及执行者,共同犯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罪重判14年。
合议庭指出,陈超群坦承犯行,且有其帐户交易明细、大额通货、海关申报资料及相关证据资料佐证,犯行明确。法官认他犯银行法中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罪、洗钱罪,从一重论以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罪。
合议庭审酌,陈时值壮年,却不思以正途获取财物,竟以可获取与本金显不相当报酬的投资方案,吸引投资人,违法吸金8亿余元,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所为应予非难。且参酌他犯后坦承犯行,且与部分被害人和解,兼衡本案吸金规模、犯罪手段、情节、犯罪期间长短,及陈为本件违法吸金案件主要策画及执行者等一切情状,依法量处其刑,以示惩儆。
至于陈因本案吸金金额达8亿8443万元均属犯罪所得,除应发还被害人或得请求损害赔偿之人外,均予以宣告没收并追征价额。
检警调查,陈超群自2012年间起自称其在澳门威尼斯人赌场、新加坡金沙赌场经营VIP 赌厅及生技公司,如参与投资其赌场、生技公司业务经营,每月可获取投资金额3%至6%不等红利,如投资达一定金额,得免费招待前往澳门、新加坡赌场参观旅游。
且如投资人另招揽其他下线投资达一定金额,并经陈同意者,即可取得经营管理权,也是集团与其个人下线投资人窗口,负责代集团收取资金及发放红利,并得自其招揽投资总金额多抽取1%至2%不等红利,及自行决定下线投资人的红利成数。
陈依此方式招揽投资,迄至2016年8月间无法再支付利息给投资人止,计吸收资金8亿8443万元。又陈为掩饰、隐匿其吸收资金款项,指示他人以不实投资理财、观光支出等名义,向海关不实申报,携至境外后即交给陈,共计掩饰、搬运非法吸金美金339万4000元。
台南地院认陈超群违法吸金高达8亿多元且为主要策画及执行者,认他共同犯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罪重判14年。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