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婦人打9通110狂譙員警 警方勸不聽氣炸送法辦
高雄57岁林姓妇人疑不满员警执勤状况,今年8月6日凌晨2时许,连播9通电话到110报案,林女甚至情绪失控,飙骂接线员警,警方提醒林女无故报案会触法,林女仍不听,最终警方也不忍,改依较重的妨害公务罪送办,雄检今侦结,依法对林女起诉。
检方调查,今年8月6日凌晨2时许,林女拨打110电话进线,新兴警分局勤务指挥中心接到电话后,林女先说要陈情,警方询问她报案内容后,林女却情绪失控,向员警称「你没带头脑来上班?」
警方提醒林女无故拨打报案电话,可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裁罚,但林女仍不满,狠呛对方「你很大胆,皮在痒」。
挂掉电话后隔20分钟,林女再打报案电话,讲没几句就飙骂员警,事后接连多次打110进线,情绪均失控,不仅飙骂接线员警,警方提醒她可能触法,林女也不甩,接连拨打9通,最后警方认定她无故占线,改依刑法妨害公务罪嫌论处,将林女移送法办。
高雄地检署侦办时,警方提供林女报案电话录音档,证实林女出言辱骂接线员警,且经员警多次告诫后,仍继续侮辱接线员警,已达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今侦结依法对她提起公诉。
相较于社会秩序维护法可处拘留或1万2000元以下罚锾,林女触犯妨害公务罪,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万元以下罚金,且留有前科,刑责较社维法来得更重。
新兴分局外观。记者林保光/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