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鸟松丙烯酸乙酯物异味案 桥检指示警方尽速追查仓库承租人到案
高雄鸟松丙烯酸乙酯物异味,环保局将开罚10万至500万元。(高市府环保局提供/林雅惠高雄传真)
高巿府环保局17日夜间陆续接获多起民众陈情鸟松区中正路段厂房有明显化学异味,现场查获堆置数10桶的丙烯酸乙酯物,为防止异味扩散,已于18日凌晨1时许,将泄露点完成覆盖吸油棉及帆布后,异味大幅降低,昨早将再委请清除业者将异味废弃物运离。
对于场址承租人违法弃置废弃物产生异味恶臭,环保局除将依空污法处以10万至500万罚锾;该行为人未依规定申请相关清理废弃物许可且任意弃置,已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1条及46条规定,将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以下罚锾,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刑事罚则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
桥头地检署获报后,检察官于昨日上午会同环保局人员及环保警察队前往鸟松区中正路仓库勘验,发现仓库内遭弃置百余桶之桶装废溶剂,疑似装有丙烯酸乙酯(ETHYL ACRYLATE),及其他废弃物,检察官已指示警方尽速追查仓库承租人到案,后续将依废弃物清理法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