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施工我家衰! 一张图秒懂如何自保
因施工致自家住宅损坏如何自保?(中信房屋提供)
新北市永和区近日发生一处建案工地损邻事件,造成周边道路坍塌、既有住宅严重损害倾斜,整起事件因有公安疑虑,而遭市府勒令停工。房仲专家指出,在建筑稠密的都市地区进行大型施工工程,时有损邻事件发生,居家周边如有工程或建案即将开工,提供4步骤自保,分别是1.掌握房屋现况、2.寻求协助、3.进行鉴定、4.和解或求偿。
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张汉超表示,都会地区人口稠密、建物栋距紧密,无论是政府公共工程或者建案营造,往往都必须在狭小空间施工作业,因此损邻事件时有所闻。损邻程度可大可小,以这次永和建案工地所发生的事态为例,危及公共安全的状态已相当明显,因此市府在鉴定后旋即予以要求停工,但如果房屋仅发生裂痕、住宅部分功能受损,但无居住安全或公共安全疑虑时又该如何处理?
张汉超指出,一般大型工地开工前,地方政府均会要求施工单位出具「邻房现况鉴定报告」,以记录开工前周边建物的状态,日后倘若有损邻事件,就会依据该报告内容与损害状况进行比对,作出损邻与否的研判。该份报告是委由土木技师公会、结构技师公会或建筑师公会等第3方公正单位做进行的调查,民众收到通知鉴定通知时,应尽可能配合调查,以在日后不幸发生损邻时可以据此佐证住家确实造成的损害,倘若未配合调查,那么届时发生损害状况时,就只能依民法向施工单位进行求偿提告。
当发生损邻事件时,受损户应向地方主管机关进行申诉以寻求协助,如有同受损害的邻居,可一同进行申诉,让地方政府的公权力尽速介入调处。张汉超表示,地方主管机关如评估现场有公共危险之虞,则工地须即刻停工;但若建物无立即危险,且判定是因施工所造成的损害,那么主管机关就会将损害情形进行列管,除非施工单位与受害住户达成和解,否则在列管的状态下,即使施工单位完工也无法取得使用执照。
张汉超指出,达成和解的关键在于后续进行的安全鉴定报告,内容主要在厘清损害范围、如何修复与修复金或赔偿金估算等问题。如果对于报告内容双方达成和解共识,那么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关修补、赔偿后,主管机关就会解除先前的列管限制。但如果双方没有和解共识,且经由地方政府的建筑物争议评审委员会进行调处仍然无解,
此时受损户得对施工单位提起民事求偿诉讼,施工单位也必须依规定将赔偿金进行提存至法院的程序,倘若受损户日后决定接受赔偿修复金,那么还是可向法院提出领取这笔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