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100元買零食 安親班司機多次猥褻8歲女童判刑12年
新北市某国际美语学校安亲班司机黄姓男子以给100元买零食为理由,多次对两名上安亲班8岁女童上下其手,女童母亲事后得知气愤报警提告,新北地检署去年10月依法起诉,新北地院日前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及强制性交罪,判刑1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65岁黄男担任新北市某国际美语学校安亲班外聘司机,去年7月1日至18日,利用平日下午到学校接送两名参加安亲班8岁国小女童之机会,以给100元买零食为理由,将美语学提供接送的厢型小货车停在路边,待女童购买零食回到车上后,对两名女童亲吻及上下其手,多达7次。
「司机叔叔给我钱买零食,但不喜欢他摸我。」经受害女童回家后向母亲哭诉抱怨,两名女童家长得知后惊觉事态严重,向新北市警局妇幼警察队报案提告。新北地检署去年10月初依法起诉黄男。
新北地院考量黄男仅坦承强制猥亵一次,其均6次均否认犯行,且被害女童家属均表明无和解意愿,日前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及强制性交罪,合并判刑12年,仍可上诉。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