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买零食当诱饵!安亲班司机是大野狼 强逼女童「车震」
女童惨遭安亲班司机强制猥亵、强制性交得逞。(AI生成图)
新北一名男子阿国(化名)是安亲班司机,他在2023年7月1日起,搭载2名女童(A女、B女)时,分别给100元买零食后,便将车停放路边,先向A女表示,若不配合,下次就没有100元,再跟B女说,拿了钱就不能把事情跟别人说,丁男以此方式,在车内猥亵A女共5次、B女共2次,甚至对A女强制性交得逞1次。
法院审理,阿国仅坦承有摸过A女下体1次,但并未对B女有过强制猥亵犯行。A女则向法官表示,阿国是安亲班的司机,有摸过她的下体好几次,因为她和B女都是最后下车,她被摸的时候,B女有时候会看到、有时候不会。
B女则表示,有看过「伯伯」(指阿国)摸A女,曾经有一次她跟A女坐在第2排,当时因为伯伯把车停下来,想到伯伯可能要去后面,因为想跟伯伯保持距离,所以她就跑去副驾驶座,她转头看到伯伯把A女抱起坐他大腿上,后来就摸A女的「BB」。
A女还指控,最后一次是伯伯把车停在商店前面后,就走到后面那排,还叫她就跟着过去,然后很快地把她的内裤脱掉,用鸡鸡碰她尿尿的地方,她不断挣扎,还说「伯伯我不要」,伯伯就说:「不要的话明天就没有100元」。后来,因为B女说想回去学校,伯伯这时才停止。
法官审酌,阿国是成年人,担任安亲班司机,对于年幼之学生,不知遵守职责、爱护幼童,竟为逞一己性欲,未虑及女童身心健康,分别对A女、B女做出强制猥亵行为,甚至对A女强制性交,恶性非轻。
法官认,阿国所为对A女、B女人格发展及心灵健全造成不良影响,考量阿国犯案情节、所生损害等,日前依法判决,阿国犯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6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6月;又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处刑8年4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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