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处理报废弹射椅竟遭炸伤 空军官校判赔374万确定

▲工人处理报废弹射座椅却遭炸伤,法院判空军官校须赔偿374万余元确定。(图/记者吴世龙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黄姓工人受雇前往空军官校处理报废弹射座椅,结果却遭弹射椅火箭灼伤,体表1/4遭灼伤,脸、胸、手多处伤烫伤。经调查后发现,竟是空军官校忘记拆除弹射座椅内的火箭推进器,酿成灾害。工人求偿560万余元,最高法院审理后,判决空军官校须赔偿374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工人所属的公司标下军方「废旧及不适用物资一年期开放式标售合约」,以自己的处理厂处理军方回收物。结果2016年12月12日,公司自冈山专业库提领出废铁共29.14公吨,回厂房内处理时,黄姓工人处理这批废弃物包含弹射座椅火箭(M型)之爆裂物,突然发生爆炸。

工人首当其冲,受到严重爆炸伤害,包含全身25%体表面积、脸部、前胸、双侧上肢、左膝二度至三度灼伤,左手爆炸性受伤、拇指及食指截肢、掌侧及背侧皮肤缺损、左前臂桡骨骨折等伤害。工人不满,提出民事诉讼,向弹射座椅所属的空军官校、国防部空军司令部、陆军第四地区支援指挥部、空军料配件总库冈山专业库等单位,求偿560万余元。

本案一审桥头地院审理后,因国家赔偿时效问题驳回工人的请求。案经上诉第二审,高雄高等法院改依照民法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的规定,进行实质审理。

而高雄高分院调查调查爆炸原因,查出原来当时空军官校因办理航空教育展示馆陈展机悬吊作业,为减轻陈展机荷重而拆除部分零件,将与机体无关附件全数拆除,但当时漏未将弹射座椅内的火箭拆除;再加上年代久远,官校人员未能确实清点、分类进行报废程序,最后就将该弹射座椅当成报废品报废,确实具有疏失。

经过计算后,高雄高分院二审逆转改判空军官校需负担赔偿责任共374万余元。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1日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