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建构平台巨擘广告营收分润机制机不可失
工商社论》
随着网路时代的来临,包括新闻讯息的取得,乃至于人际间意见的交流,网路数位平台的方便性与即时性,无疑已经扮演了具颠覆性的关键角色。从而导致长期以来肩负讯息取得与传播职责的专业新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以及无线、有线电视等,相较于新兴的网路「新」媒体,俨然已经从「传播」媒体,被社会大众视为「传统」媒体了!
进一步检视专业的传播媒体,于今竟然被弱化视为「传统」媒体。其中的关键乃是因为当原有的受众纷纷转从网路取得相关讯息,导致亮丽的阅读率或收视率出现「雪崩式」下滑,以致因营收的锐减,进而呈现影响报导品质的「恶性循环」。而在面对如此的营运困境时,新闻媒体却不像其他各行各业,可以名正言顺的向政府申请纾困补助,以免影响报导的公信力。如此这般,的确有不少传播媒体,其实也曾经努力尝试想要往网路转型。但最后实践检验,却深刻的体会到,既有的传播媒体,其实已经陷入「不朝网路转型,等死;朝网路转型,找死」的回圈中!
没有错,部分朝网路转型的传统媒体,原期待把具专业品质的新闻内容在网路平台上播送,可以获致可观的点阅率,以弥补流失的收视率或阅读率。但却没有料到有关在网路平台上的新闻页面流量、点击状况,以及广告收益等,却被包括Google、Meta等跨国网路平台所垄断。这些抢着朝网路转型的传播媒体,则形同被白吃白喝的「白痴」了!
当然,传统媒体朝网路转型所身陷的困境,不只发生在台湾。其实,包括美、欧、亚、非等各洲、各国的电视和纸面媒体,同样也无一幸免的遭到这些跨国平台巨擘的吞噬。因而,近年来先是澳洲政府出面向这些跨国数位平台巨擘施压,促使同意经由议价方式,让澳洲本土的媒体可以根据在网路页面的流量与点击状况,合理的分润广告收益。
在澳洲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后,继而包括欧盟的法、德等国,以及南韩,也分别有样学样的向Google、Meta施压。而根据台科大陈衍任副教授在21日由行政院数位部召开的线上会中指出,有关数位平台刊载新闻讯息的议价与分润议题,目前全球最主要的改革方案,乃是主张这些大型跨国平台企业,应就部分剩余利润,重新分配给市场国。准此,全球已有将近140个国家,最快在2024年可能就要实施这项改革方案。
面对这样的国际新趋势,台湾当然没有理由置之度外,而行政院也在日前促成在台的这些跨国数位平台业者,分别与包括报业公会、杂志公会、电视学会、卫星电视公会,共计举办四场首次对话。不过,归纳数位平台与媒体公会之间的交流重点,却也凸显如何制订符合国际新趋势的新闻议价分润机制,其实可能比想像中的复杂。
首先,是期待将被课责的平台方,在第一阶级的交流会谈中,不只没有提出具体的付费方案,甚至只是由低阶人员到场应付。因此,连相关的业者们也看不下去,呼吁除了要派出有决策权者来开会,同时也应揭露更多相关资讯,才可能让协商有结果。
其次,在四大媒体公会的交流场合中,不同媒体的立场与主张却相当分歧。除了报业公会主张采议价方式,其他则提出应透过立法来征收平台数位税的诉求。无疑的,如果台湾不同领域的媒体,无法在课征数位税或采行议价方式取得共识,则这些国际平台巨擘,自然乐得可以延迟在台湾市场分润的时程。最后,甚至让台湾成为国际平台付费新机制的弃儿了!
除此之外,在平台方与媒体方的分合角力赛局中,政府部门自然不应坐视,使台湾的媒体方得不到应有的支撑。但在从旁协助的同时,公部门同时也应谨守自己的角色与分寸,因为一旦选定采课征数位税的方式,平台方最后也同意就其营收缴交数位税,成为政府的法定税收,即使财政部不会挪做他用,但如何分配给不同媒体,却可能引发干扰甚至操控媒体报导走向的负作用。因此相较之下,透过订定议价法而非数位税,规范平台方有分润广告收入的责任,但却不介入分润费的分配,才是尊重新闻自由、媒体自主的高瞻远瞩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