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登广告 泰山驳斥有心人扭曲抹黑

泰山澄清,公司名为「泰山」,当初创立之宗旨,就是要作消费者食品「尚实在ㄟ靠山」,而公司为提升产品品牌形象,内部讨论后规划运用「艺术山水名画」作为广告视觉主题,经营团队在符合内部规定下,购入国际知名画家吴冠中的两幅山水画作,由于该画作符合公司意象,除可供作产品广告使用、大幅节省广告费用支出外,由于吴冠中的画作拍卖价,近30年屡创造新高,画作本身亦具有资产保值、增值价值,对公司而言,实为有利之举。且公司并已完成规划将画作作为「茶之初」饮品之外观包装。日后不排除循此模式, 继续投资有增值潜力的艺术作品,既造福股东,亦激励全球辛勤创作的艺术家。

至于有关出售全家股份,系因近3年平均现金股息殖利率2.85%,投报率偏低,而公司就出售取得股款不可能存放现金,任由其贬值,故除清偿公司债务、增加公司经营所需资本支出外,进一步寻找合适投资标的也是当务之急。其中,台开位于花莲的新天堂乐园,为该公司及花莲地区营收最佳之园区之一,泰山准备仿效食品同业,打造旗舰级观光工厂,大幅提升品牌形象,如善用新天堂乐园部分空间,既有现成的人流,更可节省兴建时间,若采由台开售后租回方式,其每年租金报酬率更可达4.05%,广告所称「购买烂尾土地」显系严重诬蔑;台开既然愿意释出,公司自无不予评估之理,至于新台币3千万元本票,仅系供作担保之用,其后因交易未果,已取回该担保本票,公司并无因评估投资事业而遭受损害之情。

且针对前开事实,公司已于独立董事杜英达、陈敏薰(杜英达代理)上周前来查帐时,完整说明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