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寿遭黑函指控涉嫌利益输送 公司4点声明驳斥不实抹黑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媒体今天收到一封未署名的「南山人寿内乱斗争!」检举函,并同时向金管会陈情。南山人寿傍晚则4点声明严正驳斥不实抹黑,将追究黑函法律责任。而南山也向保险局通报重大偶发事件,展开调查

检举函主要针对南山人寿新任投资长,其原为固定收益主管指控她过去三年间授权下属某协理主导投资国内投信发行之海外债券ETF,并大幅增持群益投信所发行之海外债券ETF300亿元台币

而群益投信并非市面上发行债券ETF之主要机构市占率低于2%,惟进一步统计,南山投资于群益投信发行之债券ETF占南山整体债券ETF逾40%、占群益投信整体ETF发行量之近30%,大幅超出市占比例

加上该协理的家人任职于群益投信,负责公司ETF销售与投资,南山固定收益部大幅加码300亿恐有图利特定人士之疑,未进行利益回避。

检举人还提到投资长上台后一个月内即进行一连串的清算行动,接连透过积极干预证券部门运作,与证券投资部主管争论,并要求同仁录影留证,后以以下犯上之理由将其送人评会讨论惩处事宜。该主管不接受男欺女这类不正当之道歉理由,选择离职。

而后并解散资产配置部原负责债券ETF投资之团队,进行团队整肃及组织改造,放入亲信至各部门长官,以进行全面掌控。

南山人寿傍晚则针对今日该封不具名人士发送黑函指称公司投资交易涉嫌图利某公司一案,提出以下4点说明。

南山人寿办理投资业务,建立严谨的内部控制程序,在决定投资议案时,必须依据投资的类别额度,分别经由部门主管、投资长、投资审议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查通过。

经查,公司决定投资投信发行之债券ETF,系经由投资审议委员会所讨论通过,并非单一经理人所决定,且依公司规定,该协理亦不具南山人寿公司投资核决权限。因此,黑函影射公司有图利之嫌,显系不实之抹黑。

群益投信所发行债券ETF之市占规模为国内领先之投信机构,而公司对于ETF之投资,系依照专业评估分析,选择ETF标的,且投资对象分散于数家投信业者,并无投资于群益投信之ETF逾40%之情形。因此,黑函系以不实之流言企图损害南山人寿之名声

对于不具名人士以黑函攻击特定人士及造谣污蔑,南山人寿严正驳斥,其有涉及违法行为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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