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商吸金诈骗 遭判刑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陈男在台北市开设古董店,从事明清瓷器买卖,除向同行进货,也会参加国外拍卖会竞标,转手获利惊人,借此吸引不少投资客。

后来爆发金融海啸,陈男因此周转不灵,于是从民国97年起以古董投资的名义设局吸引被害人投资,他再声称获利,不时汇钱给被害人以取信;事后他开的上百张支票全都跳票,全案曝光。

法院审理时,针对其中他行骗两名被害人诈得新台币3000多万元的部分,审酌他犯后坦承犯行,但未赔偿被害人,依诈欺罪判处2年1月徒刑;另判处2年7月徒刑,此部分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10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