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学生 国中小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
教育部近日在行政院公报资讯网预告「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奖惩准则草案」,明定教师可采取的16种管教措施。图为过去民团抗议不当管教的画面。(本报资料照片)
老师管教学生时,常因惩处作法不易拿捏,引起争议。为提供全国国中小一致性奖惩标准,教育部近日在行政院公报资讯网预告「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奖惩准则草案」,明定教师可采取的16种管教措施,不得有差别待遇,包含可要求学生打扫环境、静坐或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过1堂课,每日累计不得超过2小时。教团肯定这项作法,认为能避免教师管辖权遭到限缩。
根据教育部预告内容,教师基于导引学生发展考量,衡酌学生身心状况后,得采取16种管教措施,包括正向管教措施、口头纠正、在教室内适当调整座位、要求口头道歉或书面自省、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实际照顾者协请处理、要求完成未完成作业等。
依照预告内容,管教措施还包括要求课余从事打扫环境、限制参加正式课程以外之学校活动、要求静坐反省;也可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过1堂课,每日累计不得超过2小时;或可要求在教学场所,暂时让学生与其他同学保持适当距离,并以2堂课为限。
教育部也提醒教师,为避免管教过程中产生争议,可要求学生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反省个人作为,但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意,以维护学生人性尊严并促进其人格发展。
对于这项作法,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瀚阳认为,教育部这项作法「是个比较好的考量」,主要因为老师对学生行使管教权,并没有明确告知老师什么样的规范是可行的,甚至对于罚站、静坐反省等等,是否能作为处罚的作法,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认知,因此该草案正式上线,能避免老师的管教权被限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