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市场「买玩具拐男童」 妇人自称妈祖获判无罪

▲妇人在菜市场企图带走陌生男童买玩具,到案被鉴定她罹患思觉失调症。(示意图/pixabay)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北市1名谢姓妇人2024年在菜市场闲晃,企图强行带走1位跟妈妈买菜的男童,被起诉涉犯强制未遂罪嫌,但法官审理发现谢妇总是答非所问,委请鉴定确认她罹患思觉失调症、病情不轻,行为时欠缺辨识与控制能力,法官判谢妇无罪,并以她没有攻击别人的暴力倾向为由,宣告她改以保护管束执行监护处分,为期1年,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24年1月6日上午10点多,男童跟妈妈到木栅市场买菜,母子俩蹲在摊位前挑选时,40多岁的谢妇凑近男童说:「喜欢什么玩具?阿姨买给你!」抓住男童右腕就要带走,男童母亲急忙大叫制止,谢妇看了对方一眼,放开男童掉头离开,被警方循线查获到案。

检方起诉谢妇涉犯强制未遂罪嫌,谢妇供称不记得案发过程,自称已安乐死、不吃药不行,又说会去菜市场继续拉人,但不会造成困扰,「因为他认识我」,她1个人逛菜市场,有阿公阿嬷和20个好友陪她,被问到做什么职业,谢妇表示做文书、做美容、在医院上班,她还是总裁。

法官委请医院鉴定谢妇精神状态,才知她19岁就罹患思觉失调症,婚后育有1子已10岁,却自认没生过小孩,从2015年起就屡因发病出现怪异行为,例如在大街上滚木头、自称妈祖,把丈夫当成哥哥,言行极度缺乏逻辑,认知与理解能力非常混乱。

谢妇的丈夫出庭也说,妻子精神状况「有一些错乱」。法官认定谢妇于本案行为时,处于急性发病期,无法辨识与控制自己行为,依法应判无罪,但依法若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须令入相当处所或以适当方式,接受为期5年以下的监护处分,期满可延长。

鉴定人建议对谢妇施以1年监护处分,不过法官指谢妇案发当下,被男童母亲喝止就松手,并无继续攻击别人的激烈行为,加上案发后,家人每天紧盯谢妇服药治疗、定期回诊,近2年来没再因发病而犯罪,谢妇也表示:「我会按时服药,医生说我有吃药很乖!」

法官认为谢妇已有家人协助治疗,不必硬性采取与社会隔离、有如刑罚的监护处分,同样能避免再犯,尽管鉴定人担心家庭支持薄弱、谢妇药物顺从性不佳,不建议采用保护管束,法官仍宣告以保护管束执行谢妇监护处分,为期1年,可上诉,若谢妇没规律就医或再度犯罪,将重新执行监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