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拟修刑法「防军事假讯息」 政院:以不侵害新闻自由为前提
国防部研拟针对散播军事假讯息修刑法因应,也引发新闻自由相关讨论。对此,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 16日表示,任何修法都应该以不侵害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为前提。
国防部为防中国大陆借由「新三战」散播军事假讯息,研拟修订刑法155-1条,意图散布、传述有关军事战演训、军备研制采购谣言或不实讯息导致危害于公安,最重可处2年以下徒刑。其中,若是透过媒体等传播工具犯罪者得加重其刑,引发压缩新闻自由争议。
对此,Kolas 16日表示,台湾是民主自由的国家,守护人民的言论自由与媒体的新闻自由,但也因为如此,台湾的自由开放也导致假讯息攻击的频率越来越高,任何带着特定敌意、明知而捏造危害国安的假讯息,都不被允许。但我们坚持任何修法都必须以不侵害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为前提。
Kolas 指出,国防部建议法务部新增刑法155-1条,仅在部会讨论阶段,行政院也尚未收到国防部建议修正的内容,无法进一步评论,但坚守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的立场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