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法将上路申请案暴增? 国土署:既有法规仍在送件仍需审议
▲国土计划法明年4月将上路,传出地方政府收到的申请案暴增,对此,国土署表示,既有法规仍在,因此送件仍需审议。(图/取自Pixabay)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国土计划法明年将上路,各县市传出土地变更案量暴增。对此,国土管理署今(10日)表示,现行既有土地相关法令及审查机制仍在,因此目前送件之申请案仍应遵守审查机制及依法审议,并非受到国土计划施行而有所影响,强调地方政府勿将所有土地限制问题,通通推给国土计划上路。
国土管理署说明,在国土计划法实施前,已取得核准的变更编定案件,未来得从事继续合法使用。有关现行小面积的「使用地变更编定」案件,未来将转轨为「应经申请同意使用」机制,如尚未经核准变更编定,只要符合「取得兴办事业计划核准函」,且「符合所在国土功能分区的容许使用规定」2项要件,就能转轨国土计划法继续申请;现行大面积的「开发许可」案件未来将转轨为「使用许可」机制,并强调未来申请书件及审查项目均会更加简化。
国土管理署另表示,后续将透过转轨衔接机制,让未能及时完成开发许可的案件,如申请人已取得之兴办事业计划、环评、水保等相关核准文件,在未来申请「使用许可」时皆得延用,并适用相关简化程序,以维护民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