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划云林画8万公顷农地 议员呼吁保障农民居住正义

云林县被画为农业发展地区第一类农地有5万多公顷、第二类农地2万多公顷,总计近8万公顷不能随意变更成建地。(周丽兰摄)

云林县被画为农业发展地区第一类农地5万多公顷、第二类农地2万多公顷,不能随意变更成建地,迄今不少民众遭以「未农地农用」告发,包括兴建围墙、道路、晒谷场等,多名县议员今(31日)在县议会请命,建请县府寻求修法保障农民务农的基本设施。

国土计划法2016年5月施行,区域计划法退场,特定农业区、一般农业区将重整更名为「农业发展地区」,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五类,统称为宜维护农地面积,全台81万公顷,云林县占约8万公顷,仅次于台南市。

县议员蔡永富、蔡岳儒、张维峥、王钰齐等人今(31日)在县议会质询国土计划对云林县民极不公平。蔡永富表示,一名农民改良农田也被开罚6万元,但遇到天灾农损,秧苗每分地只补助400元,简直酷刑。

地政处长李俊兴表示,中央2021年起运用科技执法,透过卫星变异点取缔土地违规使用,近3年来云林县被开罚的案件大增,共118件,其中以滥倒土方、农舍扩大为主,每案罚锾6万元,总计700多万元。

王钰齐指出,在国土计划法冲击下,农民的居住正义荡然无存,以土库马光聚落为例,周遭都被画为一类、二类,不能盖房子,闹区建地又有多人持分无法分割的难题,县府每铺一条马路就被农人晒花生,他们就是需要曝晒空间。

王钰齐说,农民最需要的农水路,中央政府不重视,农地重划也要排队,农民无法盖房子,又买不起新的,现在一户动辄千万起跳,要他们住哪里?希望县府反应中央要针对农业大县的居住正义进行修法。

县长张丽善表示,她已经提出「农业权」,亦即国土计划受益的县市要补偿受损的县市,无论是用对地补贴或缴「农业税」都可以,弥补城乡差距,中央不是很认同,但她会持续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