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虎艦3士官執勤落海失蹤 監察院糾正海軍
海军海虎舰去年底于西南海域因处置救难浮标不预期脱离,发生官兵落海失踪事件。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海军海虎舰去年底于西南海域因处置救难浮标不预期脱离,发生官兵落海失踪事件。监察院通过监委赖鼎铭、王丽珍及萧自佑调查报告及提案,指出海军于回收及搜救过程中,除作业依据不足外,在风险管理、维保及搜救方面亦有明确违失,予以纠正。
赖鼎铭、王丽珍及萧自佑表示,海虎舰于任务中遭遇救难浮标不预期脱离状况,海军却缺乏适当的作业依据可供处置参考,并且低估出舱回收浮标之作业风险,包括潜舰在浮航状态之稳定度先天不良,西南海域水文环境复杂且西南涌难以预期,以及2009年间同级舰(海龙舰)亦发生舰长位处高处之驾驶台仍遭浪击拍落海中殉职等。
监察说明,按正常释放程序,需于舱内操作使盖板脱落,救难浮标随即释出;而海军推测本案盖板有脱胶及螺丝松动情形,以致于盖板在释放机制并未作动情形下脱落;而调查委员更发现,盖板之更换周期与过去有所不同,海军虽然订有月检、季检、航前、定保及大修等层层把关机制,却未发挥应有功能,显有违失。
监委也发现,海军搜救行动部分也有违失,海军搜救直升机在首位官兵遭浪击吊挂舷边后132分钟才抵达事故海域,国搜中心直升机更是超过265分钟才抵达,整体搜救时效掌握度较2009年海龙舰事故更慢,海军实宜积极检讨相关行动准据。
另在安全扣环变形部分,监院调查发现,相关采购文件仅有原厂出具之合格证明,而没有验证单位进行第三方验证,海军本身亦未抽检送验证单位验证,因此本案扣环强度是否确实符合所称之CNS或ANSI标准仍有疑问,海军有必要进一步检讨航安器材采购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