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污名化父母惩戒是为教养更多的青鸟(孙荣富)

行政院于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案,删除家长惩戒权。(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政府近日提出行政院版将民法中「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的「惩戒」二字删除,改为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发展,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试问:惩戒是暴力行为吗?养不教、父之过,不是天经地义?

所谓的暴力,这根本是民进党政府的借口与「污名化」。暴力分为两种:其一,是「精神暴力」,系指心理虐待、精神凌辱、辱骂、情感凌辱或忽视等。例如:恐吓、威胁、蔑视、孤立;另一种是「人身暴力」,系指包括所有体罚与所有其他形式的酷刑,以及残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或是来自成人和其他儿童的人身欺凌和欺负。试问:「正常的」父母亲,会对自己的小孩,施行暴力吗?

通常,会发生这样不正常的暴力管教子女,是因为有「极少数」不正常的父母亲,这是「个案」不是通案,岂可因噎废食?废除了父母对子女的惩戒权,谁来教导子女?废除了父母对子女的惩戒权,只怕会有更多的未成年子女,沦为民进党政府的台独青鸟;废除了父母对子女的惩戒权,也不是为了未成年子女权利的设想,根本是为了更多的青鸟选票。

深入一点来看,养不教、父之过。这句话,是来自于中国传统儿童启蒙教材——「三字经」的内容,是标准的正统、传统的中华文化教育思想。这次,赖清德政府不顾7成以上的家长反对,也要强行硬推删除父母惩戒权,这是除了培养更多的台独青鸟选票之外,就是要拔除台湾多数家长心中,那一条中华文化教养的「根」,这是这次赖清德政府推动台独务实工作的工程目标。

养不教,当然是父之过,父母惩戒权更不是被污名化后的暴力行为。事实上,养不教、父之过,这是天经地义、天公地道的事,也是人伦之常!为了赖清德总统自己的连任之路,而要废除父母亲对子女的惩戒权,培养扶植更多的台独青鸟,这样的台独务实工作与工程,根本就是与天道、人伦、亲情、教养,逆向而行的离经叛道行径,一定要受到谴责不可!

(作者为新党舆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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