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无罪省思】翁启惠无罪之路:正义虽到 名誉难复

翁启惠无罪之路历时近三年,一路上走的艰辛。(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中研院长翁启惠涉及浩鼎案,被依贪污罪嫌提起公诉,士林地院去年底一审判决翁启惠无罪。近一个月后,检方决定放弃上诉,让翁启惠就此无罪确定。就如翁启惠获判无罪时发表声明称「正义虽到,名誉难复」,本案历经侦查起诉到无罪确定历时近三年,这条无罪之路走的艰辛。

早在20年前国内生技业初萌芽时,翁启惠便已是享誉国际的学者,引领产业风潮。2003年,他毅然决然放弃国外高薪回到台湾,希望带动发展台湾的生技产业。2006年,他接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让台湾的生技业开始起飞。但就在此时,却卷入浩鼎生技内线交易案,最后更被检方锁定为贪污收贿被告而提起公诉。

就如翁启惠在案件审理期间多次发表声明,「台湾舆论不想要知道真相,在名誉和人格谋杀了一位中研院长后,台湾又获得了什么? 」、「对台湾只有无偿付出,我的智产权无偿奉献给中研院。但台湾社会没有兴趣听,只相信两年前听到、看到的『贪污』两个大字!」他无奈地表示,「假如我不是翁启惠,会这样相待吗?」

翁启惠一审获判无罪后,检方「自我节制检察权之行使,不上诉」。在士林地检署发布的新闻稿中,有三分之一的篇幅在说明当时侦办浩鼎案时,发现了我国生技产业对技术移转过程利益冲突界线不明,相关人的回避义务规范也混沌不清。检方既然发现有混沌的法律问题,但仍决定拿位居翘楚的中研院长翁启惠开刀,企图一炮而红的作法,让人不禁要问,检察官经常挂在嘴上的「有利、不利被告一律注意原则」,放哪去了?所幸翁启惠终获无罪,就如同他发表的声明所称,「正义虽到,名誉难复,希望就此画下句点」,话中满是无奈!

翁启惠无罪之路大事记

1998年──翁启惠、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美国学者Danishefsky等3人在美创办Optimer Pharmaceuticals(浩鼎母公司

2002年──Optimer在台转投资浩鼎,浩鼎公司成立

2003年──翁启惠返台

2006年──翁启惠接任中研院院长

2007年──浩鼎与中研院合作分子合成计划

2011年──翁启惠续任中研院院长

2012年──10月间  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出面,以6000万美元承接Optimer的浩鼎持股12月间  润泰以每股31元转让持股予翁启惠女儿翁郁琇等146人,翁女以约9300万元取得3000张。年底时,浩鼎以90元登录兴柜

2013年──浩鼎宣布中研院技转新一代癌症疫苗,并进行人体临床一期试验

2014年──浩鼎二度获中研院技转授权,并与中研院签署OBI-833授权合约

2015年──3月间  浩鼎以310元挂牌上柜12月间  盘中来到755元、终场收740元,创挂牌来新高

2016年──2月间  证券营业员建议下,翁启惠代女处分10张,出脱持股3天后,浩鼎宣布解盲失败4月间  检调单位对浩鼎首度发动侦查行动,翁启惠自美返国。隔天,张念慈等人被列内线交易被告。4/21,翁启惠被士林地检署列为贪污罪被告

2017年──1/9  士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2个贪污罪嫌,对翁启惠提起公诉2/15  士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审理

2018年──6/7  翁启惠接受《ETtoday》法律云专访,案发后首度公开说明8/28  浩鼎案辩结,翁启惠发表声明:假如我不是翁启惠,会这样相待吗?12/28  浩鼎案一审宣判,翁启惠无罪

2019年──1/21  士林地检署放弃上诉,翁启惠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