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是全民资产 可创新商转
(图/本报系资料照)
身兼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副召集人的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表示,「核能议题没有大家想像的零和」。然而,依现实而论,台电公布的核四厂工程经费为2838亿,加上近年的封存费,若不商转,这些公帑大部分将烟消云散,这笔钱谁出?若政府决定商转,只要再投资数百亿,即可得到发电成本稳定的270万瓩装置容量,每年可提供210亿度无碳电力。依资料显示,台积电高雄2奈米厂每年用电37亿度,核四厂商转可让超过5座台积电晶元厂生产碳足迹几乎为0的晶片。
今年7月台电发购电成本,核能为每度1.13元,太阳能光电自发为3.84元,购入为4.87元;风力自发为4.23元,购入为6.54元;核四厂发电成本与风光发电成本差价,每度以2元估算,核四厂1年可省下420亿的发电成本。核电厂可使用40至60年,商转后可带来1兆6千亿至3兆2千亿间的发电成本差异。这还没考虑碳费或碳税的成本。
台电真的很有钱吗?国库署数据显示,112年6月底中央与地方政府负债合计6兆5004亿。为此,政府要调整健保费率,威胁公保、劳保要破产,美国三不五时要我们提高国防预算,高教预算与中、日、韩、新加坡相比又少的可怜。做这些事都需经费,政府还要继续基于意识形态随手丢弃大笔的钱吗?
尤其,目前核四厂列为台电资产,如果台电不尽责任予以维护,导致债信评核公司不将核四列入资产,将造成发行的公司债利率增加,对台电营运带来致命影响。
笔者于9月9日跟随翁晓玲委员进入核四厂实地了解现况,可以说台电已善尽资产维护责任,目前状态是可以商转的。当然,核四厂商转,要经过不预设立场的专业评估,适当的安全测试,符合核能法规的要求。相信民众进入参观,可能也会有相似结论,这或许也是为何政府不愿开放民众参观的原因。
核四要商转可思考创新作法:国有民营。透过招标方式,将核四厂委托民间公司运转,由得标公司出资将电厂完工,同时付台电权利金,台电可回收以前的投资,外加合理的利润。得标者则可透过合约付费委托台电运转核四厂,将核电回售台电,或是透过电网,将电送给需要无碳电力的企业,以利降低碳足迹。
在此概念下,企业可集资组公司投标,投标时可邀请美国核能发电公司联合承揽,采国有民营,预算不必经立法院,执行则受采购法的限制。俗话说,赔钱买卖无人做,若核四厂不安全,或不合经济效益,投资者自然不会进场。
核四是全民资产,未经充分讨论与评估,政府不能轻言废弃。(作者为国立清华大学工程与系统科学系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