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狱友吵架冻未条「动手扁他一顿」 受刑人再判2个月徒刑

▲打人示意图。(图/Pixabay)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一名因枪砲案件被判刑5年2月,目前在高雄监狱服刑的郭姓受刑人,去年9月间在狱中和赵姓狱友发生争执,郭男出手痛殴赵男,导致赵男脸部、手部多处受伤,郭男也被依伤害罪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处他有期徒刑2月定谳,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去年9月30日接近中午,郭姓男子与赵姓狱友在高雄监狱舍房内发生争执,郭姓男子竟徒手殴打赵姓狱友,导致赵姓狱友脸部多处挫伤、上下唇部擦伤及右上臂挫伤,赵姓狱友随后对郭姓男子提出伤害告诉,郭男也被起诉。

高雄地院简易庭认为,郭姓男子未能以理性及和平手段解决纠纷,殴打狱友致其受伤,且未与受害者达成和解或赔偿,因此判处郭姓男子2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全案上诉后,郭男辩称自己右眼、脸部及左臂也受伤,且因无稳定工作无法支付罚金,愿意以1万元与赵姓狱友和解,并请求减刑,但郭男开庭时经合法传唤后未再出庭,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原审量刑未逾越适当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则,因此驳回郭姓男子的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