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破获台南非法弃置废弃物集团 清除费用要4千万元

环保署与检调共同破获台南大起非法弃置废弃物集团(图/环保署提供)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破获非法弃置物集团!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三中队协同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南区环境督察大队及地方环保局等单位,破获台南当地非法弃置废塑胶混合废弃物集团,并经由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行政刑罚规定起诉高达21人,缓起诉司机8人。环保署表示,光是以台南安定区嘉义水上乡2处弃置场址来估算,所需的清除处理费用高达4千万元。

环保署16日表示,本案是由台南地检署指挥侦办,就污染行为人、弃置场址、清除业者及废弃物产源,分别于今年6月7日及9月6日前后两次兵分多路同步追查,破获租赁厂房短时间内弃置大量废弃物即避不见面的犯罪集团,该集团弃置的废弃物除了点滴袋、塑胶包装材及废电路板下脚料等一般事业废弃物外,甚至有强酸性重金属超标的有害事业废弃物。

不法集团弃置地点遍更是布台南市南区、新市、善化、安定等区嘉义县水上乡等地点,其中台南市善化区胡厝寮及嘉义县水上乡后寮的弃置场址甚至曾发生火灾,对环境及空气品质影响甚钜,相关单位将流窜全国北、中、南各地的犯罪集团一举成擒,检方并针对相关犯嫌21人于9月30日侦查终结依涉犯废弃物清理法起诉。

环保署表示,不法业者为节省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用,勾结环保犯罪集团租赁厂房或土地后弃置废弃物,是常见的环保犯罪样态,一旦遭政府机关查获,不仅需将废弃物妥善清除处置及污染场址复原,亦将遭移送法办,若判刑确定将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

环保署提醒地主房东切勿贪小便宜,要慎选确认租赁对象,避免被非法弃置废弃物的恶梦缠身,届时将得不偿失;检警也呼吁非法犯罪集团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倘若民众发现相关污染环境行为,请立即通报免付费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大家一起来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