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检警空拍搜证 查获善化区工厂土地非法弃置废弃物
▲台南市检环警稽查一家善化区工厂,查获该公司土地堆置大量塑胶混合物、及营建废弃物,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及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图/环保局提供)
台南市环保局,20日晚上会同环保署南区督察大队、警政署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三中队约数十余人,稽查一家善化区之工厂,查获该公司土地堆置大量塑胶混合物、及营建废弃物。
环保局指出,该工厂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及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其中废弃物清理法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水污染防治法可处600万元以下罚锾。
环检警结盟于20日晚上联合出击,该违规台南市善化区工厂从事金属表面处理业,主要生产汽机车相关零件如气压棒、活塞杆、铰链金属等。本案经过民众通报后,台南市环保局、环保署南区督察大队、警政署保七总队经过1个星期隐密搜证,掌握违法事证,确认有违法之虞,于本次行动执行前采用空拍机进行稽查搜证作业,替代稽查人员巡查难以发现的视觉死角,让非法业者的污染情事无所遁形。
该工厂于今年初提供土地予他人使用,承租人于厂外空地堆置大量的营建废弃物及不明物质的太空包物件,现场堆置之营建废弃物逾2层楼高,且溢散浓烈臭味,并使用炉渣铺设厂区地面,遇降雨将会造成附近土地二度污染。
该工厂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提供土地予他人进行废弃物回填土地、及堆置废弃物,现场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500万元以下罚金,现场侦讯工厂负责人后转由司法机关调查侦办,后续将联系承租人到案说明,并督促业者尽速完成清除作业。
另现场查核该公司废(污)水处理设施现况与核准废(污)水防治许可证登载内容未相符,现场依水污染防治法告发,可处6百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表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裁罚只是手段,希望业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环检警结盟将继续无预警行动,不分昼夜加强打击环境犯罪行为。民众若发现任何环境犯罪行为,请立即通报台南市环保局(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共同打击不法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