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离职遭呛「看妳死还我死」告恐吓 医师二审逆转判无罪
▲台中高分院认医师所述是在抒发当下情绪,撤销原判改判无罪。(图/资料照)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苗栗县某诊所执业医师,因所内1名护士提出离职加上工作嫌隙,2人起口角纠纷,医师在争吵中说出「看我死还妳死」、「我们没完没了」等语,苗栗地院一审认为造成护士心生恐惧,依恐吓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医师不服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认医师所述是在抒发当下情绪,其言语对护士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等法益造成的伤害,并不具体,客观上难认有恐吓之意,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判决指出,该医师于去年7月间,在诊所内因该护理人员提出离职事宜及工作事宜产生纠纷,他对护士说「我告诉妳我们没完没了」、「没关系妳继续搞,看我怎么搞妳」、「看我死还妳死」、「妳在苗栗、全台湾妳看看」等语,护士心生畏惧,担心自己就业权利受损,报警提告。
苗栗地院审理时,医师坦承说过这些话,但否认有恐吓意图,他主张他对护士说这些话,是因认为对方上班态度不佳,且本来已经谈好离职,却提前带着警察到诊所办离职,他才会脱口说出。
一审认为,医师以上述话语恫吓护士,造成护士心理畏惧,且犯后未与对方达成和解或致歉,没有悔意,依恐吓罪处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
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合议庭查出,医师在供述、检察官笔录时,表示他与护士原先谈好要在8月离职,对方突然说要在7月离职,因当天已到吃饭休息时间,他请护士改天再来,对方不愿意,一定要当时谈,否则就到卫生局提告。医师说,他的陈述都是针对护士要对他提出检举、提告的回应,没有任何恐吓犯意。
法官根据当天诊所内的录音,以及护士也承认医师说的情节,认医师说法堪可采信;法官审酌,医师所说的充满怨恨、气愤等情绪性文字,旨在抒发非理性之情绪,对护士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等法益造成的伤害,并不具体、明确,客观上难认有以致生危害安全的恶害通知护士,撤销原判决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