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倒「姿势」有眉角?高雄女因滑倒提告宝雅 却因姿势败诉
高雄孟姓女子在宝雅阶梯滑倒,却因跌坐的姿势有别以往的滑倒姿势,因此败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孟姓女子今年1月3日在宝雅卖场下阶梯时滑倒,孟女认为宝雅没有做好防滑措施,才会害她在下楼梯时滑倒,因此要求宝雅负责150万元的损害赔偿。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宝雅表示孟女当天走楼梯方式非一般行走模式,才会「跌倒」,法官认为,依监视器画面来看,孟女的「跌倒」姿势确实与「滑倒」有别,因此判孟女败诉,可上诉。
孟女前往宝雅购物,在下楼梯时,因为右手拿着较大型的商品,因此左手扶着阶梯扶手慢慢往下走,不料在走到第3阶楼梯时,却突然滑倒,导致孟女跌坐在第2阶阶梯上,这一跌导致孟女左膝肌腱断裂。
孟女认为,宝雅卖场的地板是磁砖材质,容易滑倒,却没有明显凹槽或任何凸起措施,无法发挥止滑作用,更无贴上止滑贴等防护措施,才会害她滑倒,因此提起损害赔偿,要求宝雅赔她医疗诊治费用、购买医疗用品费用、就医期间交通费、薪资损失、精神慰抚金等金额共150万元。
高雄地院审理时,宝雅提出监视器画面,供称孟女在下楼梯时,左脚似乎就已经没力,身体已出现重心失衡状况,又因为右手拿的物品,孟女无法及时扶着扶手,才会慢慢跌坐在阶梯上;而且从监视器画面就可以看出,孟女本身上下楼梯的方式有别于一般正常人行走模式,可知孟女原本脚部的承受力就不足了,并非楼梯未防滑而「滑倒」。
法官认为,孟女下楼梯时左脚膝盖就呈现弯曲姿势,身体才会顺势往右倾斜,而在下到第2阶阶梯时,孟女右手便放开扶手,身体才会「跌坐」在第2阶阶梯,孟女跌坐到第2阶同时,上半身先是往后倾,又往前倾,孟女的左脚也从弯曲状态变成伸直,右脚则踩到1楼的地面上;整个「滑倒」过程跟一般的滑倒方式有别,因此判孟女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