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分尸案另有共犯?陈伯谦续押
华山分尸案凶嫌供称陈伯谦另有共犯?(本报系资料照)
「华山草原」分尸命案,台北地院月初认定射箭教练陈伯谦恶性重大,泯灭人性,将陈男判处死刑,案经上诉后,高院今日审理,陈男又向法官表示,本案还有一名叫ERIC的男子涉案,高院认定他有串证及逃亡可能,裁定羁押禁见。
高院经分案后,由法官邱滋杉承审,陈筱珮任审判长,法官讯问陈柏谦后,认定他犯罪嫌疑重大,且犯后曾支解被害人尸体予以丢弃,有湮灭证据之事实,又所犯强制性交而故意杀害被害人罪之法定本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属重罪。
高院认为陈男经北院判处死刑,在此情形下,自有畏罪逃亡、规避审判程序之动机及高度可能,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之虞,且他又供称尚有ERIC男子涉案,也有相当理由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因此谕令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38岁的陈男去年5月在华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作为推广传统弓道技艺之用,并在该处进行传统文化教学,高姓女子报名课程,并到草堂与陈等人聊天、饮酒,她因酒醉昏睡倒卧草堂内休息,陈男趁高女酒醉,乘机加以性侵。
高女遭侵犯后酒意稍醒,陈仍不罢手,过程中因高女反抗,陈勒死 被害人,藏尸草堂内的绿色塑胶箱内,再于深夜将死者分尸,还把高女左侧乳头及下阴部切下要制成标本,以盐巴及明矾覆盖放置夹炼袋内,进行防腐,最后将尸块分装成7包,载至阳明山山区丢弃。
林伟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