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严打漂绿!业者夸大不实宣称将受重罚
环境部27日「自愿性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法案研商会。(林良齐摄)
环境部允许业者可以申请自愿性碳足迹并且提供标章揭露于产品上,但明明环境部仅提供产品生命周期排碳量,却有业者宣称低碳产品、台湾第一等,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27日表示,最近会有业者会接到夸大不实处分,公平会也有在注意,在此次的「自愿性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草案中也有明定业者不得为夸大不实,若有任意标示或「漂绿」,依法可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为避免漂绿及任意标示,「自愿性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草案规范事业为产品碳足迹相关环境部声明或宣告范围以及未取得产品碳足迹核定不得迳行使用或标示等,也将有罚则,可处以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环境部27日「自愿性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法案研商会。召开黄伟鸣说,社会各界、立法院都对漂绿关注,金管会也订有反漂绿指引,且碳足迹标识原本就是要提供消费者明确讯息供选购之用,业者不得宣传内容远高于实际。
研商会中有许多业者关注自愿性产品碳足迹的期限从5年下降至2年,忧心会增加成本,黄伟鸣说,我国也是世界第一个以政府发放碳足迹标签,考量产品生命周期快速,且若消费者看到该产品却是用5年前的碳排放计算恐不妥,因此才会加严至期限仅有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