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足迹环境部严格把关 揭露不实最高罚百万
环境部6日预告「自愿性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草案及「温室气体认证机构及查验机构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就算是自愿性碳足迹业者不得以此为「净零产品」、「低碳产品」或揭露不实可处1万元至100万元罚锾。(报系资料照)
为鼓励事业核算产品碳足迹揭露碳足迹排放量,促进温室气体减量及落实净零排放目标,环境部6日预告「自愿性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草案及「温室气体认证机构及查验机构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就算是自愿性碳足迹业者不得以此为「净零产品」、「低碳产品」或揭露不实可处1万元至100万元罚锾。
环境部说明,推动产品碳足迹目的是为从原料取得、制造、配送销售、使用及废弃处理等各阶段,揭露生产过程制造碳排放量,让事业由产品本身、制程及供应链中找出温室气体减量的机会,甚至检讨产品纳入绿色设计,同时消费者也可参考碳标签所揭露的资讯,改变消费行为与生活型态。目前有效碳足迹标签近600件,以日常生活所使用各种产品为主,包括食品、食用油脂、化学材料及其制品、饮料等。
环境部指出,为强化对碳足迹揭露的管理,草案明订产品类别规则订定方式,使同一产品有相同计算范围,同时为使事业完整揭露碳足迹资讯,也要求事业应一并提供全厂产量及能资源分配,作为碳足迹计算分配依据,以及规范产品碳足迹有效期限为2年,以利事业有一致的碳足迹揭露程序。为避免漂绿及任意标示,规范事业为产品碳足迹相关环境声明或宣告范围以及未取得产品碳足迹核定不得迳行使用或标示等,也将有罚则,可处以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环境部表示,配合「自愿性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订定,「温室气体认证机构及查验机构管理办法」亦同步增修产品碳足迹查验类别及执行产品碳足迹查验作业应遵行事项,并增订现已取得认证产品碳足迹查验机构,于办法修正施行后6个月向环境部申请查验机构许可证或增列查验类别转换期程,维持现行产品碳足迹查验业务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