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团立院抗议呼吁速修矿业法 黄国昌、高志鹏到场声援
▲黄国昌认为亚泥展限是违法行政处分。(图/地球公民基金会提供,下同)
行政院在《矿业法》修法完成前,就先同意亚泥在矿权到期后,直接展延20年。地球公民基金会等团今(21日)到立法院外抗议,呼吁立法院在亚泥矿权到期前,赶紧通过《矿业法》修法,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民进党立委高志鹏都到场支持,表示会尽速在立院处理《矿业法》修法。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表示,从法律角度,亚泥属于持续进行资源利用的行为,必须健行原基法21条是无庸置疑的,因此这是一个违法的处分,「现行矿业法非常不合理,霸王条款及违背环境、生态及原住民族权益的部分,希望在新的会期开议后,矿业法这个优先法案,能够早日通过。」
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秘书长谢孟羽律师则指出,当地族人最在意的是原基法第21条以及「咨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参与办法」赋予族人的咨商同意参与权,行政院再次强调,由张景森及林万亿政委召开的研商会议结论,是依据原基法第34条及行政院处务规则第3条作成,应当被遵循。
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黄靖庭进一步说明,从这次诉愿结果可以知道,矿业法第31条根本就是霸王条款,将本应属于国家所有、全民所有的矿产资源,形同割让给特定财团或私人,审查也是沦于形式,无法有效进行监督管控,甚至一旦驳回,有关机关还必须负补偿责任,实在不合理。
「反亚泥.还太鲁阁族土地自救会」干部郑意中及副会长郑文泉难过指出:「抗争了20几年,族人一个一个都过世,本来以为40年过去,国家跟财团也都赚够了,也应该把土地还给我们,但是经济部让亚泥继续在土地上采矿,行政院让亚泥诉愿遭驳回,这象征日后原住民只有更加被歧视、剥夺,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反亚泥还我土地自救会宣告,将在2017年11月22日,亚泥公司原本的矿业权到期后,于23日开始进行封山封路仪行动,捍卫族人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