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進駐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大事記

台北市长蒋万安今天宣布与辉达(NVIDIA)子公司完成北士科T1718基地设定地上权签约。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林伯东摄影

台北市长蒋万安今天宣布与辉达(NVIDIA)子公司完成北士科T1718基地设定地上权签约,以下为辉达台湾总部进驻北士科大事记。

--民国108年10月31日,北投士林科技园区T16、T17、T18基地首次合并招商公告。

--民国110年10月13日,历经多次合并招商失败,3基地改为分别招商,T17、T18由新光人寿得标,权利金底价各为21.9亿元、14.66亿元,得标金各为28亿元、16.02亿元。

--民国110年11月12日,新光人寿与台北市政府完成T17、T18基地地上权签约。

--民国111年2月15日,T17及T18基地完成地上权设定登记。

--民国114年5月19日,辉达(NVIDIA)执行长黄仁勋在台北国际电脑展(COMPUTEX)的专题演说中,正式宣布辉达海外总部将落脚台北北投士林。

--民国114年6月5日,台北市长蒋万安宣布,辉达明确指出选址为北士科T17、T18基地。

--民国114年7月10日,新寿发文给北市府表达欲直接移转地上权给辉达;市府认为与契约不符,喊话应协商合意解约,再由市府专案设定地上权给辉达。

--民国114年7月14日,内政部回函北市府,表示若有专案设定地上权给特定对象使用必要,可在「台北市区段征收土地标售标租及设定地上权办法」订定相关规定。

--民国114年8月22日,北市府表示,新寿不愿与市府解约,且新寿将自行与辉达协商北士科T17、T18基地开发方式。

--民国114年9月30日,新寿与辉达签订的地上权移转MOU到期;同日,「台北市区段征收土地标售标租及设定地上权办法」修正发布,新增专案设定地上权条款。

--民国114年10月7日,经济部接获辉达来函,委托盘点包含台北市在内且符合需求的土地。

--民国114年10月13日,北市府再次函文新寿协商合意终止契约。

--民国114年10月16日,新光人寿举行北士科T17及T18地上权案开工动土典礼。

--民国114年10月22日,新光人寿董事长魏宝生表达愿合意解约。

--民国114年11月5日,北市府接获新寿来文,提出解约金额约新台币44.7亿元。

--民国114年11月12日,北市府与新寿合意解约案获台北市议会大会通过备查,解约金额经会计师审查后修正为新台币44.3亿余元。

--民国114年11月18日,辉达公司全球不动产副总裁艾克曼(Scott Ekman)拜会台北市长蒋万安并递交投资意向书。

--民国114年11月21日,新光人寿董事会通过与台北市政府合意解约,市府应给付先前支出的相关成本。北市府表示,感谢新寿共同成就此项全球关注的重大投资案,双方将会同涂销地上权登记。

--民国114年11月24日,台北市长蒋万安表示,为成功争取辉达,与副市长李四川等人克服很多困难与阻力,已完成最后涂销登记,T17、T18回到市府手上。

--民国114年12月5日,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接受专访时说,待完成都市计划变更及投资计划书审查后,预计115年农历年前签约、115年6月开工,工期约3到4年。

--民国115年1月26日,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辉达进驻北士科案,经讨论后废除T17、T18中间15公尺宽道路,合并成完整T1718基地,都委会主席、副市长李四川宣布此案依委员意见修正文字后通过。

--民国115年1月29日,辉达执行长黄仁勋搭专机抵台湾,表示辉达总部最后设计结果仍未对外展示,最终设计会更漂亮。

--民国115年2月5日,台北市政府审议辉达进驻北士科地上权计划书及权利金,副市长李四川说,无法对外公开权利金,委员会审定后价格将与辉达议价,双方若顺利谈妥将是此案最后一哩路。

--民国115年2月6日,台北市长蒋万安表示辉达进驻北士科已完成权利金议价。副市长李四川说,议价金额约为122亿元,签约完成后可请领建筑执照及都市设计审议程序,没问题就发照,市府希望在6月前开工。

--民国115年2月10日,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说,设定地上权的合约已经送到美国总公司,目前相当顺利,11日应该可以签约。

--民国115年2月11日,台北市政府宣布,已与台湾辉达经典股份有限公司就北投士林科技园区T1718基地签订专案设定地上权契约,由台北市长蒋万安、台湾辉达公司代表人胡斯(Mark Steven Hoose)作为两方立契约书人。蒋万安出示契约书说,内容是以权利金新台币122亿元设定50年、最多延长20年的地上权,希望6月可以顺利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