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府雇员收贿3百万「快速单」 法院处7年6月
基隆市政府都市发展处建筑管理科约雇承办人黄国杰表示,会再与律师讨论再上诉。(陈彩玲摄)
基隆市政府都发处建筑管理科约雇人员黄国杰涉嫌于2008年至2020年5月多次向跑照业者、建商等收取「快速单」费用,总计343万6000元,基隆地院28日宣判,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处7年6月,褫夺公权5年,黄与家人一同到场听庭,他表示,会再与律师讨论再上诉。
据了解,黄国杰负责办理基隆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计划审核、工地管理、必须勘验项目查验及审核、使用执照核发等业务。判决指出,基隆地区跑照业者罗律光等人自2008年开始,为加速办理建案相关业务,多次在建案现场进行查验、协助缴交使用执照申请文件时,行赂黄国杰。
而黄国杰未拒绝,并多次收贿,许多大型建案皆在其中,包括「普罗旺世」、「玺悦」等11件建案,收贿总额达343万6000元,其中「早安国扬」建案收贿金额最高达109万5000元。基隆地检署侦办时,已命令黄男自动缴回不法所得,除搜索时查扣65万元7000元现金,另于侦结前也缴回犯罪所得277万9000元。
法院审理时,黄国杰的辩护律师请求减刑,但法官认为,黄收贿高达11次,遍及11个不同建案,加上收贿所得颇巨,客观上难认有法重情轻引起一般人同情的情事,故「不」酌减其刑,因此,将11案分别量处有期徒刑1年9月至4年2月等适当刑罚,定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
至于,跑照业者罗律光多次接受建筑物起造人或业主委托,向黄国杰行贿,前后总计10次犯行,法官认为,罗为自身利益,使业务能顺遂、便利,多次贿赂,法治观念偏差,处有期徒刑1年2月,褫夺公权2年,但审酌其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具有悔意,予以缓刑5年,并命他向公库支付5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