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高金素梅?會期中須立院同意

立委高金素梅。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无党籍立委高金素梅昨天遭检调搜索。立法院本届第五会期已开始,但尚未开议,根据宪法增修条文、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检察官若要搜索立委办公室必须经国会同意,若进一步要羁押立委必须立院同意才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四九条规定,「在政府机关、军营、军舰或军事上秘密处所内行搜索或扣押者,应通知该管长官或可为其代表之人在场」,因此检调搜索立委办公室都必须先告知立法院。

立法院人士说,检方搜索前会先知会立法院秘书长,立法院会与检方确认搜索范围,派代表陪同检方搜索,不会影响检察官搜索办案,用意是要避免检调在立法院扩大搜索。

若要羁押立委,难度较高。依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立法委员除现行犯外,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非会期中羁押立委不用立院同意;过去检调多趁会期开始前出动。

检调在会期中羁押立委先前有一例,二○二○年爆发前立委苏震清、廖国栋、陈超明贪污案,当时检方申请延押立委时正值立院会期,北院因此发出「函请许可羁押」公文至立院,时任立院院长游锡堃召集朝野协商后于院会询问,朝野都未提异议,法院才能裁定续押。

法界人士表示,如检方要声请羁押,但宪法增修条文又规定「在会期中,非经立法院许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院现处于「宪定会期」但「没有会开」状态,如何经立法院同意就是个问题。对被告搜索、监听,以及具保、限制出境与出海等相关强制处分则还是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