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保超额第三人责任险 安心上路

▲开车上路难免有「撞」况,任意第三人责任险将能转嫁风险,保障车主权益。(图/警方证照翻拍)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101年全台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超过24.9 万件,比前一年增加了逾1.4 万件,创九年来新高,相当于每天至少发生680 起以上涉及车体碰撞毁损的交通事故,且事故比例逐年递增,因此民众应考虑加保超额第三人责任险,保障升级更安心。

现行政府规定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每一人伤害医疗最高20万元、死残最高200万元的基本人身保障,但不包含财物损失。但由于近年交通事故发生频繁,民众索赔意识提高,国内车祸死亡案件的和解金额动辄4、500万元,因此强制险的保额其实并不足够。

由于超额第三人责任险属高保额保障,可弥补强制险及任意第三人责任险保障之不足,车主必须先投保任意第三人责任险之后才能加保。而任意第三人责任险,就是用来加强强制险保额不足,和弥补其欠缺的财损保障。

华南产险副总经理张鸣文表示,超额第三人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与任意第三人责任险相同,即当驾驶人因故发生车祸事故,导致车外第三人伤亡或财物损失时,可以理赔。但不同的是,超额第三人责任险采合并单一限额计算,以每一事故限额1,000万元保额来说,不分体伤或财损,两者合并最高将可理赔1,000万元。

张鸣文表示,开车上路难免有「撞」况,若驾驶人因不小心发生车祸,造成车外第三人伤亡或车辆毁损,则「任意第三人责任险」将能转嫁风险,保障车主的权益。